生活輔導教官
吳振中教官:高一,高三7~12 張溎玲教官:高二,高三1~6
職掌: 1.專司高中部學生生活品行之輔導及規範等事宜 2.學生違規事件防範與處理3.協助高中部相關活動及考試考場之安排及秩序維持